问题 | 夫妻互立遗嘱离婚后还有效吗? |
释义 | 一、夫妻互立遗嘱离婚后还有效吗? 有效的,只要双方在离婚后对于遗嘱中的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内容没有做修改或者是没有重新立遗嘱。如果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与遗嘱有不一致的地方,那么遗嘱当中与后来发生情况不一致的部分是无效的,同时你们也可以在离婚时再联合撤销遗嘱。 离婚不能改变子女同父母的血缘关系、法律关系。所以共同遗嘱不因父母离婚、再婚而失效,仍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除非他们一起重新修改遗嘱。 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这里的收益应当指的是孳息。这里的个人财产,即指夫妻婚前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也指婚后夫妻约定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 夫妻双方离婚的,应当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平等分割,但是如果是一方有明显过错的,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在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时,各自的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如果一方主动将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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