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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
释义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

段祺瑞临时执政府公布的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法令。1924年10月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结束了直系军阀在北京的统治。日本帝国主义扶植皖系军阀首领段祺瑞以“临时总执政”的名义,于11月24日组成临时执政府。同日,段以“法统已坏,无可因袭”为名,公布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共6条,其中规定临时总执政总揽军民政务,统率海陆军,对外代表“中华民国”;设国务员,由临时总执政任命,分掌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司法、教育、农商、交通各部;国务会议由临时总执政召集,临时总执政发布命令及国务文书,由国务员副署。临时总执政没有通常的总统、总理的头衔,实际上却拥有总统、总理、国会三者合一的无限权力,是一种极端独裁的制度。段祺瑞不仅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废除了曹锟“贿选宪法”,实际上也以此取代了《临时约法》。但由于此制难以实行,1925年12月26日段又下令修正,增设国务院,以国务总理为国务会议主席,使这种制度类似责任内阁制,临时执政相当于不负责任的总统。1926年4月,奉系军阀入京,4月20日段氏下野,5月13日曹锟政府国务总理颜惠庆等复职。临时政府制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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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