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
释义 |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原则和道德规范的系统理论和主张。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为指导的,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同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在本质上不同于作为伦理原则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但是同后者又有一定的批判继承关系。同时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又是革命的人道主义的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1)要求尊重人,尊重人的权利、人格和尊严。封建社会按照人的等级来决定人的贵贱;资本主义社会按照金钱多少来决定人的价值。在剥削制度下,劳动人民处于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不受尊重。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依照法律规定,广大人民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人于人之间建立了团结、互助、友爱、平等的关系,排除了旧社会那种损人利己、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人的尊严得到了应有的尊重。(2)要求关心人和爱护保护人的切身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的合法利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国家工作人员都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全社会的每个成员,都应当同情关心、爱护其它社会成员,特别要关心保护儿童、妇女、老人、烈军属、荣誉军人、寡孤独和残疾人的利益。(3)对于改恶从善的敌对分子给予人道主义的待遇。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对一切敌视社会主义和危害人民利益的分子,要进行坚决的斗争。不能对敌人讲人道和仁慈。但是,对于改恶从善,停止反抗和破坏的敌人或罪犯,要给于人道主义的待遇,给他们改过自新、重新作人的机会。(4)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还包括国际上维护世界和平,反对由于霸权主义而产生的战争,反对核竞赛和核扩散,反对法西斯主义和恐怖主义,反对种族歧视,维护国际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等等。由于长期的封建思想的影响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以及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落后,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违反人道主义原则的现象。因此,宣传和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随着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展,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在中国一定能够得到最充分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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