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主义法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原则 |
释义 | 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要求的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由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所决定,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实行这种分配制度,既要克服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要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实行按劳分配,可以把企业经营成果同劳动者个人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建立了多种形式的责任制,把责、权、利适当地结合起来,是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有效措施。对于按劳分配中存在的问题还要通过工资制度的改革逐步加以解决。社会主义法在贯彻按劳分配制度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许多问题都要依靠法律手段加以解决。社会主义法也要确认和保护法律允许的其他分配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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