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知道案情并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是指除当事人、被害人之外就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陈述的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证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了解案件情况;(2)能够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3)是自然人而不是法人。证人是诉讼参与人之一,是由案件事实决定的,既不能任意选择,也不能随便更换。证人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下列义务: ❶必须主动积极地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犯罪事实及犯罪人的情况; ❷应传到案陈述证言,不得无故拒绝; ❸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❹在侦查阶段,对于侦查人员询问的内容及有关案情应当保密,不得向司法人员以外的人泄露。证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主要是: ❶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❷在侦查期间,不愿公开自己姓名的,有权要求侦查机关为其保密; ❽对于公安司法人员的非法询问,有权拒绝回答并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❹对询问笔录,有权要求查阅,发现笔录有错、漏,有权要求改正和补充; ❺有权要求自行书写证言; ❻在法庭调查阶段,经审判长许可,有权向被告人发问; ❼对于因出庭作证误工、交通、住宿等费用,有权要求补偿; ❽对于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有权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予以保护,防止被告人及其家属的侵犯。在国外,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任何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资格。但是,也有少数国家的法律对证人的资格作了种种限制性规定。如规定:曾犯过不名誉罪的人和伪证罪的人,被指控犯有严重罪行和犯同种罪的人等,无作证资格。有的国家法律还规定了某些人有拒绝作证的权利。如德国法律规定,与被告人订有婚约关系的人,被告人的配偶,与被告有亲属、姻亲或收养关系的人,都有权拒绝作证。关于证人的义务和权利,大多数国家法律都有规定,如证人应当宣誓;拒绝宣誓的,要处以拘留或罚款。并规定,必须应传到场并作真实陈述,不得拒绝、回避和进行虚伪陈述,否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证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如苏俄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享有运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陈述和取得翻译人员帮助的权利(第17条);有自行书写证言的权利;有查阅询问笔录和要求对笔录的错、漏进行更正和补充的权利等。在民事诉讼中,证人是指知道案情经人民法院传唤提供证言证明案件事实的人。我国法律规定,证人享有如下诉讼权利: ❶对询问笔录,证人有权查阅,发现笔录与原陈述不符时,有权要求更正。 ❷因为出庭作证所花的费用有权要求补偿。 ❸证人因作证受到打击报复的,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司法保护。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对证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以其他方法进行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❹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❺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如果未经主管机关许可,证人可以拒绝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出庭作证和据实陈述是证人承担的两项重要的诉讼义务。证人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法传唤出庭。到庭的证人,要遵守法庭秩序,证人证言一般应由证人在法庭以口头方式作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要接受审判人员的询问,当事人、第三人经审判长许可,也可以向证人发问,证人必须如实陈述和正确回答询问,不得乱编伪造、随意夸大或隐瞒事实真相。如实向法庭陈述,是证人的重要义务,故意作伪证者,应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