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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国人民解放军
释义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主要组成部分。诞生于1927年8月1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称中国工农红军,抗日战争时期称八路军和新四军,解放战争时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由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组成。陆军部队自成立以来,已由单一兵种逐步发展成为一支具有强大火力、突击和高度机动能力的诸兵种合成军种,其编制序列一般是军区、集团军、师(旅)、团、营、连、排、班,每一集团军编有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专业兵种。海军部队成立于1949年4月23日,是以舰艇部队为主体,在海洋上作战的军种,主要任务是独立或协同陆军、空军防御敌人的海上入侵,保卫领海主权,维护海洋权益。海军由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航空兵、岸防兵和陆战队等兵种及各种保障部队组成,编有北海、东海、南海3个舰队和海军航空兵部,其序列一般是海军、舰队、基地、水警区(舰艇支队)、舰艇大队、舰艇中队。空军部队成立于1949年11月11日,是空中作战、对空作战和从空中对地面目标实施突击的军种,具有远程作战、高速机动和猛烈突击的能力,既能协同其他军种作战,又能独立作战,是现代立体作战的主要力量。主要任务是担负国土防空,支援陆海军作战,对敌后方实施空袭,进行空运和航空侦察。空军由航空兵、高射炮兵、地空导弹兵、雷达兵和空降兵等兵种及各种保障部队组成,其序列一般是空军、军区空军、军、师(旅)、团、飞行大队(营)、飞行中队(连)。第二炮兵部队成立于1966年7月1日,是装备地地战略导弹武器系统,执行战略核反击任务的战略部队,主要任务是遏制敌人对中国使用核武器,在敌人对中国发动核袭击时,遵照统帅部的命令,独立或与其他军种的战略核部队共同对敌人实施有效的自卫反击,打击敌人的重要战略目标。第二炮兵由近程、中程、远程、洲际导弹部队及工程、情报、侦察、测地、计算、气象、通信、防化、伪装等作战保障、技术保障和后勤保障部队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官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及各种军事法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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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