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释义 | 简称“武警部队”。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由内卫、边防、消防、警卫等组成。武警部队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享受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在部队建设上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在业务上承担公安保卫工作任务,隶属公安机关建制。主要职责是在平时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通过守卫、守护、警卫、看押等勤务保护重要目标的安全;在战时,协助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保卫祖国,维护后方治安。根据1988年12月17 日 国务院总理李鹏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邓小平的命令,武警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和士兵警衔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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