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劳动合同是否已由劳动局备案?《劳动合同法》第16条,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没有规定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程序。因此,普通劳动合同不向劳动总局备案 如果雇主需要向工人支付社会保险,通常需要到劳动局备案劳动合同。如果雇主需要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手续,解除劳动合同需到劳动局办理 相关知识: 劳动关系建立标准 用人单位招工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况的,建立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人员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以下凭证: (I)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分配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 (2)“工作许可证”、“服务许可证”(三)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和“登记表”等招聘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词,etc 雇主应承担第(I)、(III)和(IV)项中相关凭证的举证责任。 在提交劳动合同之前,您应咨询luba.com上的专业律师,了解提交etc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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