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离开时公司要求我签署劳动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我离开时公司要求我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否 如果雇主在雇佣一个月后未签署合同,则应自雇佣一个月的第二天起向工人支付两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和第7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雇佣一个月后未签订合同,劳动者应及时要求双倍的工资,以避免超过仲裁期限,从一个月的第二天起,应向工人支付两倍的工资。聘用不满一年的,支付至补充合同签订之日;如果雇佣期限为一年,则支付期限为11个月,直至一年期满前一天。 劳动者应及时要求双倍的工资,以避免超过仲裁期限。《劳动争议仲裁法》第27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双倍工资限制的计算,当地法规有所不同。“逐月算法”适用于北京、上海、广东、江西等省市,“仲裁期限自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后的第二个月起按月计算”山东,重庆等省市采用“失效算法”,“仲裁时效期自最终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江苏,黑龙江采用“违法行为终止和失效算法”,即,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自违法行为结束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自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申请仲裁的期限自一年期满之日起计算。湖北等少数省市采用“劳动关系终止算法”,且“申请双倍工资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 一些省、市法规一般不支持从在职之日起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当时不打算支付双倍工资的工人,并要求在合同终止后支付双倍工资 附件:北京市高等法院和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研讨会纪要(二) (2014年5月7日印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自依法自自自营职业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持续一段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达成协议,劳动者要求双倍工资的请求不得支持,但是,如果雇主和雇员签订了补充劳动合同,但没有签订实际雇佣日期,则雇员有证据证明补充劳动合同不是其真实意图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应当依法从实际用工日与补充签订日的时差中扣除。如果员工声称未签署劳动合同,可以支持 当我离开时公司要求我签署劳动合同时,你可以在法律咨询网.com上找到律师,一对一地为你解释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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