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 |
释义 | 中华民国临时执政段祺瑞制定的集总统、总理、国会三位一体的独裁政府的法律制度。1924年11月24日公布,同日施行,共6条。主要内容:临时总执政总揽军民政务,统率陆海军,对外代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设国务员,由临时总执政任命,分掌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司法、教育、农商、交通各部。国务会议由临时总执政召集,临时总执政发布命令以及国务文书,由国务员副署。1925年12月26日,临时执政段祺瑞又公布了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共7条。增设了国务总理和国务院,国务会议改由国务总理主持,临时执政府发布的命令和国务文书改由国务总理和国务员全体或分别副署等内容。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