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劳务分包给个人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建筑劳务分包给个人是否有效 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无效。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个人没有资格成为承包方。 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关于最新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写作规范 最新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写作规范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4.工程工期; 5.工程质量要求; 6.工程造价; 7.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8.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9.违约责任。 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产生的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用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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