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史汀生主义 |
释义 | Stimson doctrine1931年美国国务卿史订生发致中日两国照会所包含的不承认主义。1932年1月7日,针对日本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强行侵占中国东北三省并制造一个所谓伪“满洲国”这一傀儡政权,美国国务卿史汀生分别照会中华民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声明美国政府“不能承认任何实际上情势之合法性,也不予承认这些政府(指日本和所谓伪‘满洲国’政府)或其代理人所订足以损及美国或其国民之条约的权益,或损及中国主权独立或领土及行政完整,或违反国际间对华政策,即所谓‘门户开放’的任何条约或协定。同时,美国政府也不予承认任何由违反1928年8月27日巴黎《非战公约》之方法所造成之情势或缔结之条约或协定。”这一照会所表明的立场后来被称为史汀生主义,也是国际法上不承认主义的最初表现。史汀生主义原来是美国为了保护自己在华的利益和在任何地方的利益不受损害所采取的消极主张,但为国际组织决议及一些国际公约所采纳,形成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的不承认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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