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籍原则 |
释义 | nationality prinicple以国籍为属人准据法的原则。这项原则自从19世纪后期提出后,曾经鼎盛一时,不仅为欧洲大陆绝大部分国家的国际私法所采取,而且其他洲的不少国家也受欧洲大陆的影响而采取这项原则。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主持下制定的一些国际私法公约也采取这项原则。但自第一次世界大战终结以来,这项原则逐渐处于削弱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一些国家以及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主持下所通过的一些关于家庭法事项的准据法的公约,都抛弃国籍原则,而改采惯常居所原则。此外,1989年《关于遗产继承准据法的海牙公约》一方面妥善调和了国籍和住所这两项互相抵触的原则,另一方面还容许被继承人选择继承准据法以消除这两项原则的抵触。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