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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史良
释义

史良1900~1985

中国当代著名的法律工作者和政治活动家。妇女运动的杰出领袖、著名的爱国民主主义者、中国民主同盟的重要领导人。女,字存初,江苏常州人。1915年就读于常州女子师范学校。以学生代表的身份参加五四运动。曾任常州市学生会副会长,领导常州市学生的罢课运动。1923年~1927年,就读于上海法科大学,修法律。任校学生会刊物《雪耻》主编,积极宣传民族独立,主张反帝卫国。毕业后任南京政治工作人员养成所指导员,不久被国民党政府指控有共产党嫌疑而被捕,后经蔡元培等营救释放。从1931年始从事律师工作近二十年。曾任上海律师公务会执行委员。她主持正义,为营救共产党员进行辩护,并办理受压迫妇女的婚姻案件,为她们主张权利,做了不少有利于民主革命和妇女解放的工作。1935年参加发起上海妇女救国会,任理事。不久参加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分别任执行委员、常务委员。1936年,与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等一起代表救国会赴南京请愿被国民党政府逮捕,时称“七君子事件。”在狱中仍坚持抗日救亡的正义立场。次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获释,在武汉、重庆等地从事抗日民主运动。1938—1940年,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积极主张实行民主、妇女参政。并任新生活运动妇女指导委员会委员兼联络委员会主任、中国妇女慰劳总会理事、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常务委员,为训练妇女干部、团结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日前线和民主革命作了大量工作。皖南事变后,反对国民党政府的倒行逆施,宣布拒绝出席国民参政会。1942年参加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改为中国民主同盟),1945年当选为民盟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重庆政治协商会议期间。为民盟代表团顾问,坚持反内战、反独裁的爱国民主立场。1946年6月,与其他社会知名人士89人,在上海发表告国人书,揭露国民党政府撕毁政协决议,压制民意、扩大内战的罪行,号召全国人民起来争取民主、反对独裁。1947年10月,民盟被国民党政府下令解散后,在上海继续坚持民盟地下工作,任民盟华东执行部主任。1948年参加国统区反美抗日运动。1949年9月,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任司法部部长,并历任第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二、三、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五、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第四、五届民盟中央主席等职务。为妇女解放运动、民主和法制建设以及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极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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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