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 |
释义 | 又称“华格纳法”1935年6月27日美国国会通过的调整劳资关系的法案。该法案是由参议员华格纳提出,故又称《华格纳法》。20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了空前的经济危机,社会动荡,失业严重,工人运动此起彼伏,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美国政府为了缓和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恢复萧条的经济,采取了一些比较开明的政策,其中制定和实施的《国家劳资关系法》就是这诸多政策中的重要措施之一。该法案共10章78条,在美国联邦立法史上第一次明确承认工人有游行示威、罢工的权利,有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有代表工人与雇主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该法对于调整劳资关系,复苏美国萧条的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由于该法在某些方面触犯了美国统治集团的利益,遭到了保守势力的强烈反对,1947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劳工管理关系法》(即塔夫脱—哈特莱法),对该法作了实质性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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