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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
释义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

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提出的基本经济纲领。1947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指出:“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封建的土地剥削制度,是中国贫困落后的社会历史根源。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消灭地主阶级,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发展农村生产力。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在他们当权的二十年中,集中了价值达100万万至200万万美元的巨大资产,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这个垄断资本和国家政权结合在一起,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个垄断资本主义同外国帝国主义、本国的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密切地结合着,成为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其通俗名称叫做“官僚资本”。这个资产阶级叫做官僚资产阶级,即是中国的大资产阶级。这个官僚资本,就是国民党反动政权的经济基础。但它却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准备了充分的物质条件。因此没收官僚资本,使之成为掌握全国经济命脉的国营企业,这便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项基本纲领。民族工商业,就是指的一切独立的小工商业和一切小的和中等的资本主义成分。这个阶级统称“民族资产阶级”,包括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由于它们受到封建买办势力的压迫和损害,所以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都是可以参加革命,或保护中立的。又由于中国经济落后,革命胜利后需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民族资本继续存在和发展。因此,保护民族工商业,也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项重要经济纲领。上述经济纲领,确定了解放区人民政府制定经济法规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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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