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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释义

《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毛泽东1940年2月20日在延安宪政促进会上的演说,现收入《毛泽东选集》第2卷。文中关于新民主主义宪政问题,集中谈了以下几点意见:(1)什么叫新民主主义宪政?宪政就是民主政治。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也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宪政。(2)宪政和宪法。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中国则不然。中国是革命尚未成功,国内除我们边区等地而外,尚无民主政治的事实。中国现在的事实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政治,即使颁布一种好宪法,也必然被封建势力所阻挠,被顽固分子所障碍,要想顺畅实行是不可能的。(3)真正的宪政决不是容易到手的,而要经过艰苦的斗争。因为中国国民党反共顽固派,口里说要实行宪政,不过是在挂宪政的羊头,卖一党专政的狗肉,实行资产阶级专政。文中深刻地指出:“象现在的英法美等国,所谓宪政,所谓民主政治,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因此,对顽固分子的宪政叫嚷更不可轻信。实现真正的专政,这是一个大斗争,决不是一种轻松容易的事情。(4)新民主主义宪政是有希望的。“这个宪政运动的方向,决不会依照顽固派所规定的路线走去,一定和他们的愿望背道而驰,它必然是依照人民所规定的路线走去的。”这篇宪政专论,对于人们认识宪政的阶级实质、宪政同宪法的关系以及如何推动新民主主义宪政的发展都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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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4: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