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非法批准土地 |
释义 | 一、怎样认定非法批准土地 认定非法批准土地如下: 1.侵犯了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 二、非法批准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非法批准土地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非法批准土地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非法批准土地的追诉时效是十年的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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