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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战争状态
释义

战争状态state of war

在敌对国家间出现的具有一定法律后果的状态。在法律上,战争是由战争状态构成的。战争状态是否存在取决于当事国的意向,即当事国双方或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宣布战争或发出以战争为条件的最后通谍,则无论是否有武装冲突,都应视战争状态的正式开始。而另一方面,无论敌对国家间发生的武装冲突的规模有多大,只要冲突各方无意于宣布战争的存在,则不应视有战争状态的存在,只能视为非战争的敌对行为,或非战争的武装冲突。1956年10月11日英国和法国大举进攻在苏伊士运河区的埃及,英国掌玺大臣于同年11月1日发表声明说:“女王陛下政府不认为目前的行动构成战争……不存在战争状态,而存在冲突状态。”事实上,由于宣战形式的庄重和严肃性以及随之而来的涉及广泛的法律后果,各国或者不愿意违背不以战争作为解决争端的工具,尤其是1945年《联合国宪章》的国际义务,或者为防止第三国宣布中立妨碍它们的敌对行为,或者为避免武装冲突的扩大,参与武装冲突的各方大多不采取宣战形式,因而不发生战争状态。战争状态一经成立,当事国之间的和平关系结束,战争法开始适用,对于当事国及其他国家都发生应有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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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7: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