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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完全继承
释义

完全继承complete succession

由于国家丧失所有领土和主权,以致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原有国家已经不存在,而引起的继承国对被继承国的继承。完全继承发生于国家的分立,并入和合并3种场合。当一个现有国家分裂为若干新国家,或被若干其他现有国家所瓜分时,它也就完全消亡了。一国如果被另一国所征服或兼并,或者自愿加入另一国,它也完全失去其国际人格,成为该另一国的领土组成部分。两个或两个以上现有国家合并而组成一个新的国家时,各个原国家亦均不复存在。以上几种情况由于涉及到一个或几个国家的完全消亡,已经消亡的国家财产等权利和利益也移转于继承国。被继承国和继承国之间的继承关系是完全的继承关系。当然,完全继承不是普遍继承或全部继承,原有国家的国家权利和义务并不都转属继承国,例如原有的人身性条约或政治性条约当然停止生效;对于通商条约和引渡条约,继承国也有权加以废止。在分立的情形下,完全继承有再分配问题,即由各被继承国分别继承原有国家的国际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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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