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根据物业类型和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 1.公有住房的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 2.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则按购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3.对于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他们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这些资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二、物业维修基金法律依据 物业维修基金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1.该条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这些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该条还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 三、物业维修基金的性质与用途 1.物业维修基金的性质属于专项基金,是大修更新储备基金,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2.共用部位包括建筑主体承重结构部分、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则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物业维修基金在性质上属于专门用于特定目的而设立的专项基金,即它是专门用于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大的维修保养、保值增值目的而转向筹集、独立核算的资金,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因此,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你对物业维修基金还有其他疑问吗?或者你有关于物业管理的其他疑惑?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你一一解答。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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