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 |
释义 | 一、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 对于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再审申请,存在特定的限制。 1.若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逾期未提出,导致法院未予审议,那么该管辖权异议裁定将无法申请再审。 2.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程序中的时效性和权利行使的及时性。 二、一审中未提异议 如果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管辖权异议,这通常意味着他们已默认接受了法院的管辖权。 1.在此情况下,若事后再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并要求对裁定进行再审,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2.这是因为当事人未能在一审程序中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导致法院在缺乏异议的情况下作出了裁决。 三、再审申请条件概述 再审申请的提出并非随意,而是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其他。 对于管辖权异议裁定,还有哪些疑问?在法律网上,我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您解答各类法律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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