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后去哪里做伤残鉴定 |
释义 |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去哪里做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确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重要环节,这一鉴定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法医中心负责。 2.鉴定机构的选择应当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具有鉴定资质并已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 3.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进行鉴定更为常见。 4.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法院委托鉴定。 二、伤残鉴定的具体时机 伤残鉴定的具体时机对于准确评估伤情至关重要。 1.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受伤后的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 2.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所认可的损伤后病历变化经治疗后得到稳定或恢复的阶段。 3.根据不同伤害部位,鉴定时间也有所不同。例如,头部伤害通常需要六个月以上的恢复时间,而其他部位伤害则可能需要三个月后才能进行鉴定。 4.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和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 三、重新检验鉴定的条件 1.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2.这一申请需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另行指派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且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初次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4.重新检验、鉴定的目的是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当事人提供救济途径。 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如遇到法律纠纷,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帮助。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繁琐,但选择正确的鉴定机构对结果至关重要。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记得及时申请重新鉴定。更多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