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该谁管? |
释义 | 市信访局: 红土乡红土居委会一组村民周位民的房屋旁边有一条通往红土九岭坡的人蓄公共走道,是千百年历史留下来的人蓄公共通行走道。该九岭坡上有十多户人家的责任田、山林、自留地。十多户人家的种植及人蓄过往均从该公共走道通行。但是,周位民不顾十多户人家的人蓄通行,不顾十多户人家责任田的种植和行走;擅自动工开挖毁灭人蓄公共通行走道建住宅。周位民,不经相邻同意,不在城建、土管部门审批手续;不听居委会,乡政府劝告,擅自动工开挖平地,非法霸占人蓄公共走道建住宅,变为己有财产。周位民的违法行为,严重的侵害了共同享有公共走道通行权人的切身利益,给过往的人蓄通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危险;侵害了公共财产,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该问题就发生在红土管所大门口,红土管所看到后却置若罔闻,不闻不问,不制止。 该问题我们已多次找过红土乡、红土居委会,该乡、居委会多次劝告,制止。他根本不听,他现仍在继续施工,已挖了十几米高的掉坎,正在渠墙建房,霸占人蓄公共通行走道近100个平方米左右,已给我们十多户人家的人蓄通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危险;我们又找过市国土资源局,该局说他还没正式修屋,没有改变土地的用途和性质,暂不属他们的管辖范围内。 问题是:他已毁坏了人蓄公共走道,已挖了十几米高的掉坎,已平地100个平方米左右,已渠了三米多高的一面墙,已给我们十多户人家的人蓄通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危险;我们十多户人家现强烈要求他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 请问市信访局,这样的问题究竟该归谁管,怎么样才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怎样能有效的制止他的这种违法侵害行为? 上属问题,望能引起市信访局重视,并迅速转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给投诉人及早的回音,以免今后造成大祸。 以上投诉,望不石沉大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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