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债权超过最长诉讼时效怎么上诉 债权超过最长诉讼时效的只要按照正常起诉程序就可以进行上诉,但是法院说不受理又是另外一回事,这需要看债务人是否承认债权。 在目前的法律规范及司法政策环境下,超过20年最长诉讼时效的债权,如债务人无法联系到或完全不配合,则法律上暂无比较稳妥的保护方法。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咨询: 网友: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四种,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不可抗力的因素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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