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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税和房产税的区别
释义
    一、房地产税和房产税的区别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房产税如何计算?
    (一)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二)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一般都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房产税征收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三)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四)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五)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六)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意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房地产税和房产税的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总而言之,房产税与土地税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征税对象以及计税方式。若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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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