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士师 |
释义 | 古代法官的通称。起源很早。相传尧帝时,舜为士师。据《春秋元命苞》记载:“尧得皋陶,聘为大理,舜时为士师。”舜帝时,皋陶为士师。《尚书·舜典》:“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西周时,士师为秋官司寇的属官,掌禁令、狱讼、刑罚。《周礼·秋官司寇·士师》:“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罚。”五禁:一曰宫禁,二曰官禁,三曰国禁,四曰野禁,五曰军禁。“以五戒先后刑罚。”五戒:一曰誓,二曰诰,三曰禁,四曰纠,五曰宪。士师掌大司寇官府中之政令,审察不决之狱讼并报告大司寇。士师作为古代法官的通称,一直沿用至春秋时代。《左传·成公十八年》:“齐侯使士华免(齐大夫)以戈杀国佐于内宫之朝。”《正义》日:“士者,为士官也,掌刑政。”秦汉时期,法官与司法行政官的职能合一,称为迁尉。迁尉既是中央司法机关的名称又是官衔,掌刑狱,位列九卿,银印青绶,俸中二千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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