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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墨家
释义

墨家

战国初期以墨翟为创始人的一个学派,也是先秦最早起来反对儒家的一个学派,在法家崛起之前,儒墨并称“显学”。与其他学派相比较,墨家组织最为严密,纪律最严明,其成员大多出身小生产者,墨家思想基本上反映了小生产者的要求和愿望,墨家著作现存《墨子》一书,计五十三篇,它是一部阐述墨子思想的墨家丛书。从法律思想看,“兼相爱、交相利”是其法律思想的核心,也是墨家关于立法的总的指导原则;为了实现“兼相爱、交相利”的原则,墨家提出了“尚同”的主张,阐发了与其他各学派不同的法律起源论,认为国家和法律是适应天子“一同天下之义”的需要而产生的,法律产生以后,“兼相爱、交相利”这一原则就有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法的作用在于“劝善”和“沮暴”,法律要求“赏必当贤,罚必当暴”,并且法律必须同舆论、道德相互配合,才能切实做到“赏当贤,罚当暴,不杀无辜,不失有罪。”为了保障法律的严格贯彻,必须“尚贤”,其原则是“不觉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只要是贤者,不分贫富贵贱,不管出身地位,“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争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从而做到“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本条引文均见《墨子·尚贤》,引者注)这明显地反映出墨家作为小生产者的代言人,渴望参与国家政权的愿望。墨家思想对中国历史的影响虽不及儒道那么深刻,但作为古代中国唯一的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学派,其法律主张和法律要求是值得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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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