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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计划单列城市
释义

计划单列城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实行单独列出、享有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的城市。1983年2月,国务院首次批准重庆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1984年又陆续批准对沈阳、大连、哈尔滨、武汉、西安实行计划单列。1986年以后,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南京、成都、长春也先后被批准为计划单列市。计划单列的主要内容: (1)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面单列,直接纳入全国计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2)被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并直接参加全国性各项经济活动。(3)分别由中央和所在省批准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行计划单列后,将促进上述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扩大以这些城市为依托的横向经济联系,充分发挥这些城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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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