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离婚后析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
释义 | 一、婚前财产离婚后析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不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的,能够进行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二、在认定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知道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就能大致知道婚前个人财产怎样认定了,但是在判断是否是婚前个人财产时还需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只要男女两个人能够清晰的把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的这部分界定出来,那处理离婚财产案件的时候将会简单的多。如果另一半非要分割自己的婚前财产的话,可以不予理睬,就算当事人提起诉讼,确定是个人财产的部分,法院也不会支持当事人要求分割的这种诉讼请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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