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 不结婚也要抚养到18岁 |
释义 | 案例:未婚先孕,不结婚也要抚养孩子,但如果有提前有协议约定“不抚养孩子”,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邓某和黄某是恋人关系,同居期间,黄某怀孕,但邓某并不想结婚,要求黄某打掉孩子,黄某不同意,邓某提出分手。经过两人多次协商,黄某愿意自己抚养小孩,最后邓某一次性补给黄某营养费5000 元,并签订协议以后不承担抚养义务。 孩子生下来以后,由于黄某实在负担不起孩子的生活费用,于是将邓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邓某称自己和黄某已经签订协议并给予补偿,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邓某和黄某的协议有效吗? 解答:协议确实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黄某随时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一般情况下抚养至成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