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彩礼钱离婚可以要回来吗 |
释义 | 一、结婚彩礼钱离婚可以要回来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当事人双方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当事人双方虽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 (三)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 适用上述第二、三情形的,需以双方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之后彩礼最后归谁 要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夫妻双方事先约定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之后对半分配。如果作为男方赠予女方的,那么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归女方。如果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应该退还彩礼: (一)未登记结婚、未领证的,必须退回彩礼钱 面对中国复杂的环境下,有一些打着结婚口号欺诈钱财的不法分子,将男方分彩礼钱骗到后就跑路走人,让很多农村家庭经济损伤惨重。而且,没有在民政局领证盖章的婚姻是不被法律所认同的,所以当双方未走到最后,彩礼钱应该归还男方。 (二)未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必须退回彩礼钱 假如结婚双方都领了结婚证书,但却没有相应的结婚仪式,没有生活在一起,在事实上并不存在夫妻关系,即不会存在夫妻的义务及权利,不存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女方也就不能将男方给予双方结婚的彩礼钱私吞,因此彩礼钱依旧属于男方,那么女方也要无条件的将男方给予的彩礼钱退还。 (三)导致男方家贫困,必须退回彩礼钱 如果夫妻双方既领取了结婚证,又长时间生活在一起,但是男方家因为结婚彩礼钱陷入了贫困,因为彩礼钱致贫返贫,为保护男方经济不受到巨大打击,引发起更大的社会矛盾,那么女方家也必须将彩礼钱退回。 结婚后返还的特别规定是结婚后双方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里生活困难的标准是依靠个人财产或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彩礼返还原则上应当是全额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彩礼已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的生活物品,已消耗或已转换为共同财产时,可结合婚姻关系或同居生活的长短、是否消耗和是否转换为共同财产等具体事项,综合把握。 三、在离婚的时候结婚彩礼退还么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根据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结婚彩礼钱离婚可以要回来吗的相关内容,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如果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了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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