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中的调解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诉讼离婚中的调解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中的调解: 1.调解动员阶段 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 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法律网提醒您,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二、民法院在离婚诉讼中的调解的后果 人民法院在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可能有以下三种后果: 1.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和好的协议; 2.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 3.是调解无效,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三、离婚调解的程序 离婚调解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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