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原告陈述词 |
释义 | 离婚案件原告如何写陈述词 离婚案件的陈述词是没有固定范本的,原告在进行陈述的时候,要注意陈述双方感情破裂的现实,将诉讼请求的理由和事实如实进行陈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案件原告如何写陈述词”问题进行的解答,离婚案件的陈述词是没有固定范本的,原告在进行陈述的时候,要注意陈述双方感情破裂的现实,将诉讼请求的理由和事实如实进行陈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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