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宣判
释义

民事宣判

人民法院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旁听群众宣告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宣判可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当庭宣判,可以只宣告判决的主文,即案件的处理结果。凡当庭宣判的,审判人员必须告知当事人享有上诉权利,以及上诉的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并应在宣判后10日内发送判决书。凡是不能当庭宣判的,审判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所定的宣判期日。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应立即发给当事人判决书,并告知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如果是宣告离婚判决,还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宣判的过程,应由书记员制作笔录,最后由当事人和宣判人员签名。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