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宣判 |
释义 | 人民法院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旁听群众宣告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宣判可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当庭宣判,可以只宣告判决的主文,即案件的处理结果。凡当庭宣判的,审判人员必须告知当事人享有上诉权利,以及上诉的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并应在宣判后10日内发送判决书。凡是不能当庭宣判的,审判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所定的宣判期日。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应立即发给当事人判决书,并告知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如果是宣告离婚判决,还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宣判的过程,应由书记员制作笔录,最后由当事人和宣判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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