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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共秩序被扰乱如何认定
释义
    一、公共秩序被扰乱如何认定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二、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理是什么
    处理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办法: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区别
    1.实施犯罪的地点有所不同。
    2.实施犯罪的方法和行为有所不同。
    3.实施犯罪的人数有所区别。
    4.实施犯罪的过程不同。
    5.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刑事处罚结果不一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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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22: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