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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项目?如何计算?
释义
    一、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项目?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索赔项目有哪些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都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要精神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二)在计算之前首先要弄清楚责任的划分,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责任不可分。
    1、医疗费:根据最终医疗费总额据实结算,然后结合责任分担,具体为:10000元以内由交强险支付,超过10000元的部分由原被告按照责任分担。
    2、误工费:实际误工天数乘以受伤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
    3、交通费:凭交通费票据结算,没有票据的由法院酌情判给。
    4、住宿费、凭住宿费发票结算,一般来说住宿费主要用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5、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住院天数乘以50元每天。
    6、营养费、由当事人双方商量或者法院判决酌情给付。
    7、残疾赔偿金:主要根据伤残级别和户口性质定。计算公式为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标准)X×20年×伤残系数
    8、抚养费:抚养费是指对小孩的抚养,前提是伤者达到伤残级别且有未成年的小孩需要抚养,计算公式如下: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标准)X伤残系数×需要抚养的人数(算至18岁)÷2
    9、赡养费、赡养费是对伤者老人赡养的费用、前提是伤者父亲年满60周岁,母亲年满55周岁,计算公式如下: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标准))X伤残系数×需要赡养的年数(男性算至80岁,女性算至75岁)
    10、精神损害抚慰金:达到伤残级别的才有此项赔偿,但是就该赔偿在法律中并我具体的计算公式,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看,每个地方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不一、经济发达地区一个级别可以达到100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5000元左右。
    11、鉴定费:一般来说达到伤残级别的需要进行长残鉴定,鉴定费即这里所说的伤残鉴定费用,各地收费标准不一,同一地区的不同鉴定所收费也可能不一样,当然用的鉴定标准不一样可能鉴定出来的结果页不一样,建议在鉴定之前咨询律师。
    12、后续治疗费:后续治疗费是指出院后可能还需要产生的治疗费,比如复查费,又比如拆钢板的费用,根据责任与保险承担规则据实结算。
    13、护理费、根据护理费发票结算,如果是自己家人护理的,按照护理人员的实际误工损失乘以护理天数。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与标准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旧标准: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旧标准:有固定收人的按照减少的固定收人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则依据前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旧标准:固定收人的减少金额或平均生活费来计算)。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国家公务员出差的标准计算。
    (五)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旧标准:未考虑营养费)。
    (六)残疾赔偿金:
    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旧标准:按照人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配置普通适用型器具的标准,并且考虑到器具更换的周期和期限来计算(旧标准:按照医院要求配置普及型器具的标准计算)。
    (八)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收入的月均收人的6倍计算。
    (九)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旧标准:按照困难补助费计算)。
    (十)死亡赔偿金:
    按照20年的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人赔偿(旧标准:按照10年人均生活费标准赔偿)。
    (十一)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旧标准:未予考虑)。
    (十二)精神抚慰金: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旧标准:未予考虑)。
    (十三)受害人(或家属)交通费、住宿费、家属误工费:
    受害人或家属的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宿费按照国家公务员出差的标准计算,家属的误工费是新增赔偿项目,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则依据前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注:旧标准指2004年5月1日以前使用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三、交通事故赔偿费包括哪些呢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项目?如何计算?的法律知识。交通事故假设没有残疾的情况下,只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项目,但是若有残疾,则需另外负责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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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9: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