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换了户口本旧户口本还能用吗 |
释义 | 一、换了户口本旧户口本还能用吗 换了户口本旧户口本不能用了。 一般在颁发新的户口本时,旧的户口本是要收回去的,或者派出所在换发新证的时候在旧的户口本上加盖某一页的注销章。由于旧户口本上的盖章是真的,存在无法发现的可能性。从遵纪守法角度,建议依法使用新的户口本。 二、换户口本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更换户口薄所需的材料: 1.户主的居民身份证; 2.补领书面申请 3.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办理换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递交补领或者换领申请。 2.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 三、户口本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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