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社会主义时期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
释义

社会主义时期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在我国已经消灭,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剥削阶级的消灭并不意味着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已不存在。社会上仍然存在有反革命分子、敌特分子、各种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贪污盗窃、投机诈骗、走私贩私的新剥削分子和极少数进行破坏活动的旧剥削分子,等等。这些敌对分子继续从经济上、政治上、思想文化上、社会生活上进行着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因此,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广大人民同这些敌对分子的斗争。这种斗争已不同于过去历史上的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主要体现在阶级斗争的对象和范围变了;阶级斗争的地位和作用变了;阶级斗争的规模和形式变了。但这些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进行活动的政治目的和结果没有变,仍然危害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事业。由于它们同人民利益,社会主义的利益的根本对立,人民同他们之间的斗争仍然是不可避免的。只是由于他们不能再作为一个阶级而存在,在经济上,没有一个共同的占有形式把他们联结成一个能够占有另一部分人劳动的大的社会集团,在政治上,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不允许他们组织和联合起来,不可能成为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与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相对抗,因而一种特殊的阶级斗争。这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将只在一定范围存在,虽然仍可能激化,但只能是暂时的。从长远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日趋完善和巩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加强,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总的趋势将会逐渐减弱直至最后消失。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