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私人医疗土地使用税 |
释义 |
如何计算民营医疗机构的土地使用税。未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享受本政策。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为病人提供的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分娩、计划生育等服务,以及与提供药品、医疗用品、救护车等有关的服务,病房食宿(下同)。(2)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医疗服务收入,如租金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外商投资收入等,征收各种税收,非营利医疗机构的非医疗服务收入中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可以提取经税务部门审核,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差额部分征收企业所得税。(3) 非营利医疗机构生产、使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4) 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店拆分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并按规定征收各项税费。(5) 非营利医疗机构使用的财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土地使用面积和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缴纳。计算公式为: 应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30元,中等城市为1.2-24元,小城市为0.9-18元,县城、乡镇和工矿区为0.6-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二是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一)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费。但为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下列优惠政策:取得医疗服务所得免征营业税;生产、使用制剂免征增值税;不动产、土地,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车船免征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三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收。(2) 将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征收各项税费。三是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包括接种、调配、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费。未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卫生服务收入,不享受本政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卫生机构卫生服务条件的,经税务部门审核,可以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并扣除企业所得额余款应征税。(2)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使用的房地产、土地、车船免征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医疗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书面申报其性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批准设立并登记,并经受理其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上述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养老院(站)、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卫生保健包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卫生防疫站(疾控所)、各类专业疾病预防控制站(所)、妇幼保健站(所),各级政府组织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组织的血站(血站)。哪些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2。国家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自用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用地。宗教寺庙自用地,是指宗教仪式用地和寺庙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地是指公众游览用地和行政单位办公用地。上述单位生产经营和其他用途的土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用地。(企业内部绿地不可避免)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不含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是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养殖的专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和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生活办公用地不包括在内。包括:城市土地使用税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种植、养殖、养殖用地。经批准复垦、整治、废弃的土地,自使用月份起,免征5年至10年土地使用税。复垦用地是指纳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复垦整治的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复垦整治的土地。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使用的土地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行使国家管理职能的分支机构自用土地,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免费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与免税单位共用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可以按照纳税人占用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 (1)企业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不与厂区外社会用地隔离; (2)企业厂区外公共绿化用地和社会开放园区用地; (3)盐滩、盐矿矿山用地;(3) 盐矿、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用地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 (4)城市汽车站、道路客运站经营用地。城市公交车站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总站、停车场、维修场、车站办公用地和辅助生产用地。道路客运站经营用地包括车站广场、停车场、车位、车站服务用地、车站办公用地和辅助生产用地。欢迎来到我的昵称——询问会计学院全体教师 自2000年以来,我国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按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和会计制度,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按规定纳税。在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院,参与结构调整和公私合作,促进卫生产业发展,深化财税体制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背景下,市场需求和政策环境使得医疗服务投资市场不断升温。许多上市公司已经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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