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聘用16岁员工有什么处罚 |
释义 | 一、聘用16岁员工有什么处罚 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使用童工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给予配合。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第七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从重处罚。 第九条规定,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规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 各个公司的员工福利都是不一样的,但基本的包括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等。 《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三、公司可以聘用16岁员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雇佣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但不能雇佣不满16周岁的员工。由于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教育的需要。公司负责人应采取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忌从事的劳动。未成年工也应加强法律意识,保护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聘用16岁员工有什么处罚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雇佣童工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视情节严重,来进行处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 [5]《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 [8]《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九条 [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条 [10]《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八条 [1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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