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监督看守所的内容是哪些方面 |
释义 | 一、检察院监督看守所的内容是哪些方面 检察院对看守所的监督内容如下: 1.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5.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7.其他依法应当行使的监督职责。 二、移交检察院还能取保吗 因为检察院也有取保候审的决定权,所以这种情况还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三、刑事案件法院到检察院要多久 刑事案件法院到检察院要一个月出结果,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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