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告登记证明到期失效吗 |
释义 |
一、预告登记证明到期失效吗 预告登记只有三个月的有效期。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他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二、买房必须办理预告登记吗 (一)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可知,买卖房屋并不是必须非得办理预告登记。 (二)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因此,从预告登记的性质上说,预告登记是债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即使得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三)商品房预售登记并不具有预告登记的性质,这点需要注意。 三、解除预告登记手续 解除预告登记手续如下: 预告登记当事人应当申请注销预告登记。债权消灭是指,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如买受人在购房且办理了预告登记后又与出卖人解除买卖合同,债权即消灭。而预告登记因失去基础法律关系而失效,当事人应该办理预告登记的注销手续。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相应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21条也只对预告登记的失效作出了规定,即“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预告登记证明到期失效吗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当事人应当自可以进行权利登记之日的九十日里及时进行登记。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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