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破产债权怎么算 |
释义 | 一、普通破产债权怎么算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清偿一般是对债务而言的,清偿率就是偿还债务的比率,清偿率=已偿还的债务金额/全部债务的金额*100%。 1、普通债权,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 2、未决债权是指正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尚未有裁决结果的债权。 3、在债务清偿过程中,实际偿还金额/应偿还债务总额的比率为清偿率。 ![]() 二、普通破产债权的特点是什么 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 三、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普通破产债权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其实很多企业都是有不少外债的,很可能就是因为这些债务迟迟收不回来所以才倒闭的,因此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不能借债过多,每一个会计年度都要及时把债务追讨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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