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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障条件是怎样的
释义
    一、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障条件是怎样的
    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障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这里提到的交通事故需要满足《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即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只有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这种事故时,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偿责任。
    2.本车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这里的受害人指的是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对被保险车辆以外的人员或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3.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是保险公司赔偿的最高金额。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最高赔偿的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如果损失金额超过责任限额,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超出部分。
    二、交通强制保险的免责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交强险免责的情形有: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醉酒和酒后是不同的,就算酒后驾车,但没有达到醉酒的程度,那么三者物损是及人伤,在交强险范围内是可以赔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通强制保险的理赔材料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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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5: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