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自理的条款是否有效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一、工伤自理的条款是否有效有哪些规定 工伤自理的条款是没有效的,有以下规定: 劳动合同中“工伤自理”、“工伤概不负责”、“伤残个人负责”等生死合同条款,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相关约定无效,劳动者应当拒签这类条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单位工伤的处理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单位工伤的处理方式是: 1.将劳动者送往医疗机构治疗; 2.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三、单位不认可工伤情况怎么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主张职工所受伤害不是工伤,但未能提供客观、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其主张不能成立。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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