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营业收入的核算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事业单位为弥补经费不足,经主管部门批准,除完成专业任务外,还可以组织业务活动。有的单位还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会计部门必须按照新的《事业单位财务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经营活动分别设置会计科目。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应当在年初编制财政收支计划,纳入部门预算;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组织收支的确认和核算;要严格区分经营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的界限,既不把应当列入经营性支出的项目列入公共支出,也不把应当列入经营性支出的项目列入公共支出;销售、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理服务的机构,还应当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营业收入核算是指事业单位除从事专业经营活动和辅助活动外,对经营活动进行非独立核算取得的收入。会计核算必须明确两点:一是取得业务收入时,不应将业务收入而非专业活动收入计入“业务收入”。第二,该组织的收入不是一个独立的会计单位,而是一个附属的非独立会计单位。”“非独立会计”是相对于“独立会计”而言的。独立核算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管理上独立的组织形式,有一定的资金,并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的经营活动,并有能力与其他单位签订经济合同;独立核算损益。显然,营业收入不是独立核算单位取得的收入,而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事业单位取得并由单位核算的收入,支出也是如此。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如下: 1。对外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 (1)一般纳税人的机构 借款: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借款:营业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营业税) 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扣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即: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未抵扣的上期进项税额。此外,为了正确计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应在“应纳税额”一级科目下设置“应纳税额”二级科目,再在“应纳税额”一级科目下设置至少四个“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转出”和“已纳税额”三级科目“应交增值税”。其中,外购非自用物资发生盘亏、毁损、报废、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等税法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时,应计入“进项税调出”明细账。(2) 小规模纳税人事业单位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扣税办法”。因此,在增值税科目的具体核算中,只在“应纳税”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是可以的。二是小规模纳税人营业收入“倒挂”。首先将含税销售额(商品单价×销售数量)折算为无税销售额。其次,根据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3%),产品为增值税,增值税与含税销售额的差额为营业收入。(3) 其他机构借款: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借款:营业收入-××。计算其他税费时: 借款:营业费用-税费 借款:应交税费-应交税费 3——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款:银行存款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4。期末转帐: 贷款:营业收入 贷款:营业余额 [例1]事业单位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为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产品,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发票显示货款20万元,税金3.4万元。 借:应收票据23.4万 贷:营业收入20万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00 [例二]事业单位开办宾馆实行非独立核算,本月收到住宿收入10万元存入银行。 借方:银行存款10万 贷方:营业收入10万 借方:营业费用税金3000 贷方:应交税金营业税3000 以上是小编为您编写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请注册在线咨询律师luluba.com网站.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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