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摇撞骗案件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方面 |
释义 | 一、招摇撞骗案件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方面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四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3.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并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二、可以追究招摇撞骗罪的人有哪些刑事责任 招摇撞骗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主要有:一般犯罪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被控招摇撞骗罪的保释申请应该怎样进行 法律网提醒,被控招摇撞骗罪的保释流程是: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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