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际居住地证明如何开具 |
释义 | 实际居住地证明如何开具,下面由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 一、实际居住地证明如何开具 居住地证明在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社区开具证明。范本如下: 居住证明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夫妻二人在我小区(小区名称)XX楼XX号房屋内居住已满一年以上。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居住地的含义 ”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 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拓展: 民法上的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居住地的成立不需要满足经常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标准,但是仍需要居住到一定的合理期限,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 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上文中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了实际居住地证明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相信对您有所帮助。生活中,许多人居住地与住所地不同,在办理某些事务的时候就需要去开居住地证明,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来到法律网咨询,我们有最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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