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支付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支付经济赔偿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赔偿的情形 在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无责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九)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十)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十一)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二)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或经济补偿金,上述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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